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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卷第4期,2008年10月
原創研究
州室內美黑法在美國的實施
Joni A. Mayer, PhD, Katherine D. Hoerster, BA, Latrice C. Pichon, MPH, Debra A. Rubio, BA, Susan I. Woodruff, PhD, Jean L. Forster, PhD, MPH
建議在引用本文時注明下列出處:由 Mayer JA、Hoerster KD、Pichon LC、Rubio DA、Woodruff SI、Forster JL 所著的《州室內美黑法在美國的實施》[摘要]。刊載於《慢性疾病預防》2008;5(4)
[網上期刊]。 http://www.cdc.gov/pcd/
issues/2008/
oct/07_0194_zht.htm。登錄[日期]。
經同行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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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美國二十八個州已經通過室內美黑場所的立法。據我們所知,以前從未在所有這些 28
個州中評估過是否實際實施了這些州法。鑒於此,我們採訪了這些州的關鍵資訊提供者,評估實施情況。
方法
兩名受過訓練的採訪人員利用一項結構化調查工具,採訪 28
位瞭解室內美黑法實施情況的關鍵資訊提供者。受訪者提供了所在州人口最多城市的具體資訊。
結果
在這 28 個城市當中,有 22 個城市要求室內美黑營業場所必須持有執照。略少於一半的城市給違反州法律的美黑場所開罰單。大約 32%
的城市沒有檢查室內美黑場所是否遵守州法律,另外還有 32%
的城市每年檢查不到一次。在這些進行過檢查的城市當中,大多數執行的是突襲檢查。
結論
年檢和罰款的實施比率相對較低,這種情況讓人擔憂。我們建議,以後的研究要評估立法、執法情況或此兩者的組合是否影響室內美黑場所或消費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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