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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卷 第4 期,2008年10月
原创研究
州室内美黑法在美国的实施
Joni A. Mayer, PhD, Katherine D. Hoerster, BA, Latrice C. Pichon, MPH, Debra A. Rubio, BA, Susan I. Woodruff, PhD, Jean L. Forster, PhD, MPH
建议在引用本文时注明下列出处:由 Mayer JA、Hoerster KD、Pichon LC、Rubio DA、Woodruff SI、Forster JL 所著的《州室内美黑法在美国的实施》[摘要]。刊载于《慢性疾病预防》2008;5(4)
[网上期刊]。 http://www.cdc.gov/pcd/
issues/2008/
oct/07_0194_zhs.htm。登录[日期]。
经同行评审
摘要
简介
美国二十八个州已经通过室内美黑场所的立法。据我们所知,以前从未在所有这些 28
个州中评估过是否实际实施了这些州法。鉴于此,我们采访了这些州的关键信息提供者,评估实施情况。
方法
两名受过训练的采访人员利用一项结构化调查工具,采访 28
位了解室内美黑法实施情况的关键信息提供者。受访者提供了所在州人口最多城市的具体信息。
结果
在这 28 个城市当中,有 22 个城市要求室内美黑营业场所必须持有执照。略少于一半的城市给违反州法律的美黑场所开罚单。大约 32%
的城市没有检查室内美黑场所是否遵守州法律,另外还有 32%
的城市每年检查不到一次。在这些进行过检查的城市当中,大多数执行的是突袭检查。
结论
年检和罚款的实施比率相对较低,这种情况让人担忧。我们建议,以后的研究要评估立法、执法情况或此两者的组合是否影响室内美黑场所或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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