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卷第 2 期,2005 年 4 月
原文出處
用州計劃指數來評估預防肥胖症和其他慢性病的州計劃的品質
Diane O. Dunět, PhD, MPA, Frances D. Butterfoss, PhD, Robin Hamre, RD, MPH, Sarah Kuester, MS, RD
建議在引用本文時註明下列出處:由 Dunět DO, Butterfoss FD, Hamre R, Kuester S.
所著的《用州計劃指數來評估預防肥胖症和其他慢性病的州計劃的品質》 [摘要]。2005 年 4 月 [引用日期]
刊載於《慢性疾病預防》[網上期刊]。可從下面網址獲取: http://www.cdc.gov/pcd/
issues/2005/
apr/04_0090_zht.htm。
經同行評審
摘要
簡介
公眾健康計劃模型中實際上假設了良好的公眾健康計劃將產生良好的專案,而良好的專案又會產生理想的健康成果。儘管公眾健康部門和機構已投入大量資源來制訂
計劃,但是他們卻一直缺乏用來評估所計劃的工作成果的工具,即作為衡量專案進展的一項重要指標的書面計劃本身。為了解決對評估工具的需求,即評估預防和控
制慢性病的州計劃的品質所需的工具,我們建立並測試了州計劃指數,並使用它來評估旨在預防和減少肥胖症的九項州計劃的品質。
方法
州計劃指數是在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縮寫為
CDC)以及聯邦、州及科研部門的公眾健康專家的協助下開發的。州計劃指數分為九個部分,包括與計劃品質相關的 55
項。每項都按從 0 到 5 的 Likert 測量表進行評分,5
表示最高評分。每項計劃還採用同一測量表給出單獨的整體計劃品質評分,每項州計劃都由四到五位評估者採用州計劃指數進行評估,對每項計劃的
55
個評估項進行平均以計算出每項的平均分,並且計算了每一項州計劃指數的子項分數。最後,還有五個州對它們自己的計劃進行了自評(自評分數)。
結果
所有計劃的項平均分是 5.0 分量表中的 2.4 分,項平均分的分佈範圍是從 1.0 分到 3.0
分。州計劃指數中平均分最高(3.3)的部分是「提供關於疾病負擔的流行病學資料」。平均分最低的部分為「用於實施計劃的資源(0.7)」、「控制肥胖症
的工作與控制其他慢性病的工作之間的整合(1.7)」以及「計劃評估(2.0)」。在以評估者指定的單一整體計劃品質分數為基礎進行評估時,計劃品質的得
分較高。此外,自評分數始終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高於評估者給出的分數。
結論
在專案實施的早期對計劃進行的評估可用於加強現有的專案並為慢性病預防計劃中新採用的專案提供指導。CDC
已經採用州計劃指數評估結果來指導技術幫助、計劃訓練和加強與州政府官員之間就計劃內容、品質和公眾健康方式所進行的交流。有些州的專案負責人對他們的預
防肥胖症草案進行了自我評估,並將自我評估結果用於加強計劃流程並指導計劃修訂。其他州則採用州計劃指數作為制定新計劃的框架來預防肥胖症和其他慢性病。